老正聊史|北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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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旗帜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是二战后美欧联盟的桥梁。北约自建立以来都是以美国为主导的,是美国实施全球战略的利器。

柏林危机时的空运

柏林危机促进了北约的萌芽

1945年,二战硝烟还没散尽,美苏战时联盟就准备分道扬镳了。

1947年3月12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宣称:世界已经分裂成两大敌对阵营,一边是“极权政体”,一边是“自由国家”……美国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创造能使我们和其他国家在其中建立一种免受高压统治的生活方式的环境”。“杜鲁门主义”的出笼,标志着美苏“冷战”的开启。

美国总统杜鲁门

美国提出建立大西洋联盟体制,目标则是“帮助……西欧,使它作为一支强大的力量,重新回到世界舞台,同北美洲进行广泛协作”。



战后欧洲日子很不好过,苏联的军事压力也使西欧国家提心吊胆。法国人认为:法国需要军援才能生存下去,而不是要恢复大国的‘地位’”。与美国联合,共同抵制苏联西进步伐,已经成为西欧国家安全的出路。



1947年3月10日至4月24日的莫斯科外长会议讨论缔结对德和约未能如愿。12月四国伦敦外长会议上,苏联又提出成立德国民主政府的要求,遭美、英、法一致拒绝。德国分裂已不可避免。



1948年2月,美英法荷比卢六国在伦敦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西德政府。

与此同时,苏捷波南四国外长在莫斯科开会,谴责西方国家单方面讨论德国问题。

1948年初,苏联开始对西德和柏林之间的交通运输进行干扰,后宣布自4月1日起检查所有通过苏占区到西柏林的美国人的证件,并检查所有除货运和私人行李之外的一切物品。

6月19日,苏联决定对西方国家进入柏林进行“交通管制”,封锁了通向柏林的全部水陆交通。

“柏林危机”的爆发,苏联咄咄逼人的攻势使美国感到不安。在欧洲人眼中,柏林危机也证实了他们对苏联的恐惧并非空穴来风。

但美国此时并不愿成为欧洲的卫戍部队,欧洲的战争还是应该由欧洲人来打,美国指导就行了。

1948年,英、法、比、荷、卢在布鲁塞尔签订条约

布鲁塞尔条约成为北约的雏形

英国提出建立“西方联盟”的建议,称这个联盟“必须包括美国在内……“是一种由实力、金钱和坚定的行动为基础的……西方精神上的联盟”。



英国渴望在这样的联盟中重新成为欧洲的领袖。



但是,当时的英国并不具备成为欧洲保护者的实力,亦不愿意承担充分的军事义务。这种既想当盟主,又不愿付出代价的态度,使比、荷、卢深感疑虑,几乎使得西方联盟计划搁浅。在美国的压力下,英国不得不作出让步。



1948年3月17日,英、法、比、荷、卢在布鲁塞尔签订条约,规定“任何一缔约国在欧洲成为武装攻击的目标时,其它缔约国应依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向受攻击的缔约国提供它们力所能及的一切军事的或者其他的援助”。

当天,杜鲁门对“布鲁塞尔条约”表示全力支持。“布鲁塞尔条约”成为北约形成的铺垫。

但法、比、荷、卢等国对英国不放心,直接向美国寻求支持,英国也趁机要美国明确它对欧洲的责任。

1947年12月,英国表示希望美国和加拿大对欧洲提供军援。

美国对此却很纠结犹豫。一是主张美国在鼓励欧洲建立联盟的同时,与之保持距离,决不承担义务。二是主张美国必须参加西欧各国可能缔结的防务条约,只要与联合国挂钩。

资料图

美国下决心建立大西洋安全体系。


1948年4月6日,苏联逼迫芬兰签订了苏芬“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规定苏联在芬兰拥有海军基地,芬兰严守中立,不得参加反苏同盟。随后挪威也感到了来自苏联的压力。


面对苏联向大西洋的进军,美国终于下定决心建立大西洋安全体系。


从3月22日起,美、英、加三国在华盛顿开始秘密会谈。



4月1日,三国通过了主要由美英代表起草的备忘录,提出了5点主要建议:

(1)美国邀请英法等13国商讨缔结北大西洋集体防御事宜;

(2)缔约前,美国单方面申明,对“布鲁塞尔条约”缔约国的武装袭击将被美国视为对自己的武装袭击,并采取相应行动。


(3)美国将对其他愿参加“布鲁塞尔条约”的国家提供同样的援助。


(4)美国同时声明,不能容忍对希腊、土耳其、伊朗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任何侵犯。


(5)条件允许时,应邀请德国、西班牙参加“布鲁塞尔条约”及大西洋防御协定。

这实际上就是后来北约的雏形。


显然,冷战之初,美国并不想直接介入欧洲事务,而更乐意于促进并看到由西欧国家自己结成军事联盟抵制苏联渗透。


但随着美苏对抗的升级,美国就不得不与西欧携手了。

杜鲁门与范登堡

范登堡决议授权美国政府结盟。

美国虽然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但在执行条约时还存在国内宪法的制约。

杜鲁门看到如不采取行动,就很难把西欧国家团结起来。但如把西欧的防务包下来,又会助长西欧的依赖性。于是,决定建立包括大西洋两岸的政治军事同盟。

4月11日起,杜鲁门总统与国会共和党领袖范登堡进行秘密商谈签订北大西洋区域防务条约事宜,并将提交参议院决议。

1948年5月19日,美国参议院64:4通过“范登堡决议”,主要内容就是:授权政府在和平时期与美洲以外的国家结成军事同盟。

美国鼓励西欧结成军事联盟,但又和它保持一定距离。但当西欧抵挡不住苏联的强势时,以捍卫民主、自由的名义,用美国的民主方式,组织并领导西欧联盟便成了美国的选择。

12国在华盛顿正式签订“北大西洋公约”

北约的建立已经水到渠成。

1948年7月6日,美、加和“布鲁塞尔条约”成员国在华盛顿举行会议,1949年4月4日,美、英、法、比、荷、卢、加、挪、冰、葡、意、丹等12国,在华盛顿举行签字仪式,正式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

公约规定:“决定联合一切力量,进行集体防御及维护和平与安全”。

“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因此,缔约国同意如此种武装攻击发生,每一缔约国……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协助被攻击之一国或数国以恢复并维持北大西洋区域之安全。”

美国国会通过杜鲁门提出的《军援法》

美国军援法成为北约的经济支柱。

1949年4月8日,北约成员国要求美国军援,并称如不能迅速得到军援,“北大西洋公约”将无效。

7月21日,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的14.5亿美元的“军援法”,9月2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新的13.14亿美元的“军援法”。

“军援法”是北约运作的经济支柱,美国通过“军援法”控制北约,也加强了美国对拥有3亿人口和巨大潜力的11个盟国的控制。

对欧洲国家而言,加入北约并不仅获得了核保护伞,更重要的是加入了一个可靠的“深层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网络……这也成为了北约的优势。

附录:

北约成员国已由当初的12个变成了现在32个:

比利时、冰岛、丹麦、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卢森堡、美国、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腊、意大利、英国、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芬兰、瑞典。

参考文献:林婕·北约的建立与大西洋联盟

老正聊史|北约的建立

《江西社会科学》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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