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增额终身寿“减保20%”的四种不同条款规定(含案例)
上一篇文章我们提到了增额终身寿“减保20%”有4种不同的条款,并且重点解读了其中最难理解的一个条款。
今天,再把其他的“减保20%”条款详细解读下。
增额终身寿减保20%,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定义,而且区别很大。
常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四种,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和保费挂钩,一类是和基本保额挂钩。
为帮助大家理解,每个类型我们都找了几款典型代表产品,并做了案例演示~
下面,我们从易到难,对这四种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01
与保费挂钩的2种规则
第1种:减保对应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
除了这种表述,有的条款还会写成“减保领取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费的20%”,意思是一样的。
代表产品:信泰如意尊(星耀版)终身寿险
条款定义:
信泰如意尊(星耀版):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
ps:如果只看条款的定义,并不能准确判断“实际已交保险费”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可以用计划书实际演示下,并和保司专员确认。
我自己也是在计划书验证后,发现信泰如意尊(星耀版)的减保定义属于这一类。
条款中的“实际已交保险费”,不受后续减保影响。
在交费期之后,总保费交完,这个实际已交保险费就是固定不变的了,即便后续减保保费减少,实际已交保费也是不变的。
解读:
“减保领取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投保时(或实际已交)总保费的20%”这个条款是最容易理解的。
比如:投保计划是10万*5年,总保费50万,则5年交费完,每年的减保领取出来的金额限制是50万*20%=10万。
5年交费结束,实际已交总保费始终是50万,不受之后减保的影响。即每次减保最高取出来的金额不得高于10万。
那这种20%的减保限制,5年能取完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正常的话,我们是在增额终身寿回本之后增值稳定了,才会减保。所以当我们减保的时候,账户的现金价值肯定是高于总保费50万的。
比如当账户价值58万时开始减保,每年减保拿出来的最大金额是10万。显然5年是减保不完的,6年也减保不完,因为账户剩下的现金价值还会每年3.5%复利增长。
(此处不考虑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问题。有些产品要求减保后不得低于当时投保的最低缴费标准,比如趸交3万,期交1万等要求。)
举例:以信泰如意尊(星耀版)为例,投保计划10万*5年,我们看看每年最大可以减保领取金额以及多少年可以减保完?
按照我们的理解,交费期结束后,每年最大减保领取的金额是总保费50万*20%=10万。那实际上是不是呢,我们用计划书演示下:
假设在第10年开始减保,我们输入减保金额11万,显示出错。
减保金额输入10万时,就可以正常显示。从第10年末,账户价值655688时开始减保,每年减保总保费的20%即10万,一直到第16年末,减保后账户现金价值还有27973元。
如果想把账户的钱全部减保领取完,需要在第17年再次减保,如下图,在第17年末现金价值变为0。
总共减保领取了8次,将账户的钱领完。
(此处不考虑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问题。有些产品要求减保后不得低于当时投保的最低缴费标准,比如趸交X万,期交X万等要求。
星耀版好像也不受这个限制,减保后账户留下1000元就可以。)
第2种:减保对应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当时累计所交保费的20%
代表产品:信泰如意尊(典藏版)、鼎城鼎峰2号增额终身寿。
条款定义:
信泰如意尊(典藏版):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
鼎城鼎峰2号:每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以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这2个条款写的都是“累计已交保费”,和第一种的“实际已交保费”是不同的。
这个定义比第一种要复杂点,第一种条款中的“实际已交保费”在交费完成后就是固定不变的数值,而“当时累计所交保费”是受加减保影响的,是变化的数值。
每一次减保之后,基本保险金额、累计所交总保费和现金价值都会同比例减少。
只有第一次减保的时候,减保领取的金额是投保时总保费的20%,后面的就不是了。
随着不断减保,年初减保时,保单的年度初累计所交保费会越来越低。所以,我们可以减保的金额会逐渐变少。
这个减保也是四种条款中“最坑”的一种,领取最受限制的一种。
举例:以信泰如意尊(典藏版)为例,投保计划仍然是10万*5年,看看每年能减保多少,多少年能减保完?
信泰如意尊(典藏版)的计划书可以直接看到每年的“最大减保金额”:
在减保之前,我们可以看到每年的最大减保金额就是50万*20%=10万,如下图:
倘若在第10年末进行第一次减保动作,减保领取最大值10万元出来;此时累计保费变为423673元,则下次再减保的最大金额变为423673*20%=84735元,低于上一次的10万元。
假设在第11年末继续减保最大值84735元,累计保费变为下图中的361179元,则下次再减保领取出的最大金额是361179*20%=72236元;
以此类推,每年以最大金额减保,会怎么样呢?多久能减完呢?
最终,会发现根本减不完……
在第24年末,最多只能减出来15815元,账户现金价值还有151869元,但是在第25年最多只能再领出来14324元,越来越少……
账户还有15万多现金价值,每年领出来一万多,几千,很难减完……
可见,这种减保是最受限制的,每次减保可以拿出来的钱会越来越少,而且一直减不干净,这种最后只能退保把剩余的现金价值一次取出来。
同理,我们看下另一款代表产品——鼎诚鼎峰2号增额终身寿的计划书,这个计划书比信泰如意尊(典藏版)更要详细。
假设还是从第10年末开始每年减保,减保金额按照最后一列参考值:可减保金额上限那列数据来填写
(ps:部分年度,按照参考值填写无效,减1后就可以了,应该是保留小数位的原因)
我们看下减保结果,和信泰如意尊(典藏版)计划书一样,减保的额度是一年比一年少,永远减不完……
说到这,我们总结下第1种和第2种的减保规则,这两种都是“已交保费的20%”挂钩,但是区别确非常大。
同出于信泰人寿的信泰如意尊(星耀版)和(典藏版)这2款产品,恰好可以说明这2种不同减保规则的区别:
信泰如意尊(星耀版):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
信泰如意尊(典藏版):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
一个是“实际已交保险费”,一个是“累计已交保险费”,两字之差,差异悬殊。
【实际已交保险费】:就是实际交纳出去的保险费,不受减保的影响。
在交费期结束后,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就是一个固定的数值,每次可以减保领出来的最大金额都是一样的。
比如,交完总保费50万,那每年减保领出来的最大金额都是10万,一般几年就可以减保完。
【累计已交保险费】:减保后,累计已交保险费会相应的变少。
所以,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是一个变化的数值,一次比一次小。
比如,一开始交完的总保费是50万,那第一次减保领出来的最大金额都是10万,此后再减保领出来的钱就不足10万,且越来越少,这种情况永远减不完。这个减保规则也是四种条款中最受限的。
上面两种的减保领取金额都是和保费挂钩,减少的金额就是**保费的20%,比较好理解。
但接下来说的两种,减保定义限制的是减保的基本保额,不是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比较难理解了,一起来看。
02
与基本保额挂钩的2种规则
第3种: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申请减保前基本保额的20%
代表产品:陆家嘴国泰恒泰尊享终身寿险、陆家嘴国泰新玺传世终身寿险、渤海前行无忧终身寿险等。
条款如下:
陆家嘴国泰-恒泰尊享:您每年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申请时所在保单年度初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
渤海人寿-前行无忧:减保每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减保金额不得高于减保前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个人觉得渤海前行无忧这个条款定义不是很准确,应该写减保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而不是写减保金额。要不是看计划书演示,真是无法确定它究竟属于哪一类。
也提醒大家,看条款不能只扣字眼,一定要结合计划书演示来判断。)
解析:这个条款大概意思是: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申请减保前基本保额的20%。很多小伙伴会以为减保领取的钱不得超过申请减保前基本保额的20%,其实这是不对的。
因为,我们减保领取出来的是现金价值,领出来的不是基本保额。
那减保领取出来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呢?
我们说过,每次减保,现金价值、累计总保费、基本保额都会进行相应的变化,变化的比例也是一样的。
所以,“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本次申请减保前基本保额的20%”,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减保领取出来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本次申请减保前现金价值的20%。
能不能理解?哈哈哈,下面,我们还是用案例来演示吧~
举例:分别以陆家嘴国泰恒泰尊享终身寿险、渤海前行无忧终身寿险两款产品为例,投保计划仍然是10万*5年。
先看陆家嘴国泰恒泰尊享终身寿险,计划书里可以显示每一年的最大减保取现的现金额。
上图数据都是计划书里自动生成的,我们可以看到在减保之前,每年末的现金价值(数列1)和最大减保领取的金额(数列2)。
这两列都是原始计划书里就有的,而且数据2=数据1*20%。
注意:数据2是假设之前一直未减保,在某年首次减保的最大领取金额。
比如,在第10年末,现金价值是5990947.4元,如果此时首次减保,能减保领取出来的最大现金价值就是当时现金价值的20%,即5990947.4*20%=118189.48;
再比如,假如之前一直未减保,在第18年末首次减保的话,能最大领取多少钱出来呢?
就是18年末现金价值777811.4*20%=155562.28,和图表的数据一致(保留一位小数点)。
以上说的都是在某年首次减保的情况,如果是第N次减保呢?
其实道理是一样的,第N次减保能领取出来的最大值,就是当时现金价值(本次减保前的现金价值)的20%。
假设我们从第10年末开始连续每年末都进行最大值减保,则:
第10年末,首次减保领取出来的最大值是5990947.4*20%=118189.48元;最大值减保取现后,账户现金价值马上变为上图数列3的472580元。
第11年末,账户现金价值是489228.元,此时第二次减保取现的最大值是489228.1*20%=97845.62元。
以此类推……倘若每年都最大值减保取现,是什么结果呢?
如上图所示,从第10年末连续每年最大减保取现(红色区域是当年领取出来的金额,参考数列4最大领取金额得到)。
第10年末,领取最大值11.8万;
第11年末,领取最大值9.78万;
第12年末,领取最大值8.1万,
此后,分别是6.7万、5.5万、4.5万、3.8万、3.1万、2.6万……
可减保取现的金额越来越小……
到第27年末减保完,账户现金价值只剩下2万元。因为这款产品要求账户现金价值最低保留2万元。
所以,等到第28年末减保,当2万3.5%增值到20700元时,最大能领取出来的就是利息700元,2万元不能动。
此后每年都是最多领取700元,除非有一年不领取,等下次领取可以多领点。
如果想多全部领出,就只有退保。
注意:数列4并不是数列3的20%,因为数列3是当年减保完之后剩下的现金价值,按照最大值减保,数据3和数据4的关系应该是80%:20%,即4:1。
渤海前行无忧的计划书演示也是一样的,我们就不演示了。
总结一下,第三种条款: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当时基本保额的20%”,的意思就是减保领取出来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当时现金价值的20%。
前面我们说了,第1种条款比第2种的减保限制要宽松,那第3种和前2种相比呢?
答案就是:第3种条款比第2种宽松的,但和第一种比不确定,要分情况。
第3种vs第2种:前者减保领取的最大值是当时现金价值的20%,后者是减保领取的最大值是当时累计总保费的20%。回本之后,当时的现金价值肯定是大于当时的总保费的,所以第3种减保领取出来的金额更多,领得更快。从上文的案例演示来看,也是这个结果。
第3种vs第1种:前者减保领取的最大值是当时现金价值的20%,后者是“减保领取出来的最大值是投保时总保费的20%”,而“当时现金价值”是一个变量,而“投保时总保费”是规定不变的,两者的大小关系不定。
比如在本文的案例中,我们用的是交费期5年投保,第10年末开始减保,第一次减保时现金价值大于投保时总保费,第3种能减保取出来的金额多。
但是减保一次后,之后的现金价值却小于投保时总保费了,之后几次的减保,第3种能领取出来的金额低于第1种。
所以,案例里的结果是第1种减保更快,七八年就减保完,第3种减保慢一些。
但是,如果我们不是从第10年连续减保,而是从第20年、30年、40年开始,或者说是断续减保,比如每隔10年减保一次。那可能就是第3种条款减保领取金额更多。
综合来看,第3种条款和第1种相比,只能说第一次减保时,第3种领取的更多,但如果说累计领取金额,哪个能最快领完,没有统一答案。
减保早的话,应该是第一种领得快;减保晚的话,现金价值大大高于总保费,应该是第3种更有优势。
但也用搞太清楚,只要知道这两个条款都不是最差,也不是最好。比第2种条款好,又都比不上第4种条款。
接下来,就看减保限制最宽松的第4种条款:
第4种: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基本保额的20%
代表产品:长城人寿的多款增额寿如明爱传承、山海关等、华夏人寿的华夏大富翁(2.0版)等等。
条款定义:
长城明爱传承终身寿险: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最多申请一次减保,每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以投保时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限。
华夏大富翁(2.0版)终身寿险:同一保单年度内您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两个条款的关键限制词分别是:投保时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
其实意思是一样的,指的都是投保时确定的基本保额,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不会随后续减保而变化。
解析: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那减保领取出来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呢?
虽然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是固定数值X万,它的20%——0.2X万也是固定数值。也就是说每次减保最大可减少的基本保额0.2X万是不变的,但是0.2万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却不一样。
还是那句话,减保时,基本保额、累计总保费、现金价值都是同比例变更。
减保的基本保额最大限额是投保时基本保额的20%,也可以理解为一直未减保的基本保额的20%;
所以,相对应的,减保领取的现金价值最大值就是始终未减保的现金价值的20%。
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看这篇文章,专门解释第4种条款定义的。
详细解读:减保的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20%!
举例:以长城明爱传承增额寿为例,被保人0岁女孩,投保10万*5年。
投保时候的基本保额是463800元;
所以,每次减保的基本保额最多是463800*20%=92760元。
那92760元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呢?
我们来看下计划书,这个计划书里已经把每年最大可减保的金额列出来了,就是下图中最后一列数值:现金价值*20%参照值。
(有的计划书没有这一列数值,那就把计算方法学会,帮客户算出这个数值)
这一列数值,就是当年度可以减保领取的最大现金价值,这个数值是怎么来的?
就是假设如果一直不减保,用当年的现金价值*20%得到的。
比如:
在第11年度,减保前保单账户价值666090元,当年度可减保的最大金额就是666090元*20%=133218元;
在第12年度,减保前保单账户价值689410元,当年度可减保的最大金额就是689410元*20%=137882元;
在第13年度,减保前保单账户价值713540元,当年度可减保的最大金额就是713540元*20%=142708元;
……以此类推
(减保前的计划书截图)
数列1:保单现金价值这一列,是未减保的数据。只要投保计划确定后,假设一直不减保的现金价值,这个数就是确定的。(减保后会变)
最后一列数列2:参照值——每年的最大减保金额,是数列1*20%得到的,数值是固定不变的。无论是否减保,这个参照值,永远是数列1:未减保之前现金价值的20%。
也就是说,数列2的参照值是固定不变的,永远都是未减保之前现金价值的20%。即便发生了减保,数列1的现金价值变化,但是数列2也不会变。
假设我们按照从第11年末开始连续每年最大值减保,可以看到减保出来的金额越来越大,减保5次后正好减保完,账户现金价值为0。
(图:第5次减保后的计划书截图)
上述的演示是连续每年减保的情况,如果不是连续每年减保,结果也是这样。只要是每次减保都是最大值减保,那么就会在第5次减保后,全部减保完,账户价值为0,如下图所示。
所以,下次遇到这种减保限制的产品,如果计划书里没有每年最大减保现金价值这列参照值,我们也可以自己算出来了,用始终未减保前的现金价值*20%就是当年最大减保金额。
从案例演示来看,第4种条款是减保最多,最快减保完的。
那它真的比第1种、第3种条款宽松么?
答案:是的。
第4种条款确实是减保最宽松的,减保领取最多的。
它的关键限制词是:从未减保的当年现金价值,而第3种条款“当时现金价值”,第1种条款是“投保时总保费”。
只有在第一次减保时,第4种和第3种的最大减保现金价值一样,此后都是前者>后者。
而回本后,从未减保的当年现金价值肯定大于总保费,所以第4种的最大减保金额大于第1种。
综上所述,第4种的最大减保领取金额≥第3种;第4种的最大减保领取金额>第1种。
03
精华总结
终于终于啰嗦完了,这篇文章断断续续写了一周多,实数不易。写作过程中,也经常因为客户咨询、培训学习、投保等事宜被迫中断。文中提到的产品都一一找到条款和计划书进行演示,反复确认。
因为这一篇文章,其他想写的内容都没写成。写到最后,都进行了自我怀疑。付出这么多时间和精力研究这一个减保20%的问题有意义吗?你自己研究透了,但是其他人也关心这个问题吗?
好像很少有客户会深究什么多,一般只是大概知道减保20%就以为是当时现金价值的20%,甚至很多保险顾问也是这样给客户说的。
但是,我觉得既然保险产品合同条款里写了,就有研究明白的需要。即便客户不深问,但作为专业的保险经纪人,也要主动研究清楚,并告知客户确切的答案,而不是模糊的减保20%限制。
毕竟,不同的减保条款定义,差异真的蛮大,像第2种,减保很受限,如果前期没和客户说清楚,后续麻烦可能比较多。
所以,我还是坚持把这篇文章写出来了……
本来想写的精炼一点,但还是罗里吧嗦写了一大篇,不想看文字和研究过程的朋友,直接看下面的总结吧~
1、4种减保20%限制条款解读对比图
第1种:减保对应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实际(或投保时)已交保险费的20%
第2种:减保对应的现金价值不得超过当时累计所交保费的20%
第3种: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申请减保前基本保额的20%
第4种:减保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或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额的20%
2、同一类型的减保限制,不同条款用的表述文字不同。所以,不要只抠条款文字,结合计划书实际演示下,看看到底属于哪一种减保类型。
3、减保20%限制也不是无解的。如果担心后续减保金额不够用,那就在投保时拆单投保,以后需要大额资金就直接退保其中一个保单。
以上。觉得有用的,欢迎点赞打赏哈哈哈哈哈。
我是小可,一个说实话的保险经纪人(不是互联网保险)。搞不懂的,欢迎咨询我。讲实话,无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