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本月启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热门话题 2025-11-25873 admin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动态调整职称专业、加强民营企业职称服务……7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份启动,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徽省评审范围包括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7月份启动。高级职称评审安排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统一部署,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12月底前,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完成评审任务和报批工作。通知明确,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社厅同意。

对新领域动态调整评审专业

根据《通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职称评审,各地人社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服务责任。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实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取得的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律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简政便民、提高效率,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在我省用于申报职称、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由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依规协助办理;对持外省职称证书在我省参加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可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周洪实习生王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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