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稽查一科原科长武新国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分扣押商品等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武新国利用职务之便,11次违规收受被监管对象购物卡、健身卡和其他商品;2次违规接受被监管对象的宴请。2016年中秋节以来,武新国多次与工作人员马磊(非中共党员差额事业编制)私分扣押的食品。武新国还存在违规实施处罚等问题。武新国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马磊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牡丹区小留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世伟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等问题。2017年5月14日,马世伟在小留镇某饭店为其子操办婚宴,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造成不良影响。马世伟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陶区种子公司经理王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18日下午,王勇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鲁R7F155分别到银行、医院办理私事,违反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王勇受到警告处分。
鄄城县陈王街道中心校下属单位东城小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4月,东城小学以迎接上级教育检查为由,违规使用保育费为该校和陈王街道中心校工作人员定做了89套西服和3套演出服,花费6万余元。陈王街道中心校副校长兼东城小学校长李帅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王街道中心校校长连明辞还涉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4050元电话费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