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9市纪委监委通报!
南阳
镇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水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镇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河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移民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王福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唐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济源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人王仁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
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王红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源汇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驻马店
新蔡县今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梁洪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新蔡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
商丘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尚雅建筑工程公司党支部原书记、董事长魏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陵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惩治“蝇贪蚁腐”,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宁陵县阳驿乡郑楼村党支部原书记郑文化违规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时任宁陵县阳驿乡郑楼村党支部书记郑文化,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耕地面积违规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占为己有。2024年5月,郑文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永城市演集街道牡丹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时丕玲违规侵占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时任永城市演集街道牡丹社区党支部书记时丕玲,违规使用群众征地补偿款用于经营生意并从中获利。时丕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时丕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虞城县站集镇李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士文违规侵占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时任虞城县站集镇李楼村党支部书记李士文,违规将该村部分群众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5月,李士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商丘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把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广泛收集、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全市各级行业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责,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把问题排查、整改整治等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雷厉风行、紧抓实干,以工作高质高效推动集中整治提质提速、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开封
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集中整治以来,开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查处的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开封市第七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张刚违规收取“择校费”账外支出问题。2021年7月,张刚违反规定收取“择校费”共计96万元,由其个人保管,以现金方式用于学校基建及日常开销等各类支出。2024年3月,张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河回族区委统战部原二级主任科员周世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2016年至2017年,周世强任东郊乡副科级干部期间,利用其分管东郊乡土地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朱某生协调违建房屋办理正规手续事宜,收受朱某生共计3万元现金。周世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周世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杞县社会保险中心一级科员马绍玲违规为其母亲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问题。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马绍玲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工作信息,违规为其母亲张某某办理参保和退休手续。经核算,2006年7月至2022年9月,张某某多领取养老金共计9万元。2023年6月,马绍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尉氏县新尉街道办事处东凡村支部委员凡麦庄弄虚作假在教学楼顶安装光伏电站设施谋利问题。2019年8月,凡麦庄未经东凡村村委研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拿出村委会公章以其妻子陆某某名义与东凡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在东凡村小学教学楼顶安装光伏电站设施谋利,收益共计7169元。2024年5月,凡麦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案例是典型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案人员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开封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为镜鉴、反躬自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采取务实举措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抓、带头做、当表率,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小切口”整治,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
三门峡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三门峡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腐”,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现将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渑池县果园乡赵庄村七组原组长黄保军虚报套取土地补偿资金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黄保军利用协助果园乡政府果园新村项目建设征地之机,在其本人及亲属名下虚报果树、花椒等种植面积,套取补偿款14.18万余元。2018年1月,黄保军将集体土地填报在其亲属名下,套取补偿款3.13万余元,用于支付七组新建水塔费用。2018年8月至11月,黄保军先后向果园乡政府退款8万元,审查调查期间,主动向县纪委监委上交6.18万余元。2024年5月,黄保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灵宝市五亩乡干解垣村党支部原委员、会计李自哲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李自哲在负责申报农户种粮面积时,虚报其在干解垣村杨岭组种粮面积100亩。2014年至2020年,李自哲违规领取耕地地力补贴共计6.94万余元,用于家庭开支。2024年4月,李自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陕州区菜园乡东凡村党支部原书记辛殿厚等人虚报套取资金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辛殿厚与时任村委会主任辛建军、监委会主任辛邦壮、会计辛全胜等人通过虚开发票、虚报农户占地面积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38.59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村委办公楼改建工程等。2024年5月,辛殿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辛建军、辛邦壮、辛全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卢氏县城关镇中学工会主席罗新江、总务处副主任李占方违规从学生营养餐费中套取资金问题。2023年11月和2024年2月,经罗新江授意,李占方联系学校食堂供货商,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0.94万余元,用于支付餐厅购买空调费用、餐厅装修工人工资和冲抵个人之前垫资。2024年6月,罗新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占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挤占学生营养餐费,违规套取挪用资金;有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骗取国家资金;有的借职务便利,坐收坐支。这些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啃食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立足职能职责,通过深入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集中整治部署要求,毫不含糊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好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阳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大拱桥社区原组长周建华对社区集体资产监管不力问题。2006年9月至2021年6月,周建华任大拱桥社区十二组组长期间,对社区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致使社区集体经济遭受较大损失。2024年6月,周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山县东铺镇黄湾村党支部负责人程正太违规列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2年,程正太将黄湾村集体资金违规转入村干部个人账户,并在未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下“白条入账”用于开支。2024年5月,程正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滨县王店乡胡垴村木厂组组长张加礼侵占村集体资产问题。2016年,胡垴村土地确权期间,张加礼违规将部分村集体土地确权至自己名下。2022年,张加礼违规领取该部分村集体土地的地力补贴并用于个人开支。2024年5月,张加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严重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从严整治、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乡村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