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克山县发展乡“四三二”夯基+四调解纷工作法
(□孙大连通讯员聂琪峰)发展乡坚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理念和机制创新为核心,在建机制、搭平台、活流程、聚合力上出实招,打造矛盾纠纷“集散地”,畅通诉源治理“主渠道”。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凸显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发展乡综治中心结合自身资源,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X”联调联动模式,加强外联多方力量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进一步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联动调解机制。发展乡通过“四三二”夯基+四调解纷工作法解锁调解新模式。着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赢得群众满意。
一、“四级受理”细到“末梢”
全乡整体形成“乡—村支部—网格—微网格”四级受理体系。对出现的信访等各位矛盾纠纷问题,按属地原则,自微网格长到乡网格协调指挥中心四级逐级进行调解,务求化解到位,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镇,矛盾在基层化解。乡设立网格协调指挥中心1所,全乡9个行政村共划分38个网格,设立38名网格员,每个网格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再划分38个微网格,每个微网格设立一名“微网格员”。“四级受理”让网格划分更精细、调解队伍更多元、职责任务更明晰、服务管理更精准,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质量。
二、“三支队伍”协同化解
紧抓党员、“五老人员”、致富带头人等关键要素,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在每个村组建普法宣传队、邻里帮扶服务队、好家风宣讲队三支红色队伍,致力于普法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家风家教宣讲、为群众普及法律小知识,增强居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着重宣传,增强广大妇女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安全意识。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成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三支带不走的“先锋队”。目前,全乡9个村均有三支红色队伍,协同村组干部、网格员调解村组信访矛盾纠纷,用老百姓的“土办法”,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
三、“两员机制”夯实基础
在村级建立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两员”体系,每个网格设立一名网格员,网格员由村组干部担任。网格员负责日常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等。同时每个村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力量,网格员与人民调解员两种职能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力争将每个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在萌芽阶段解决。每个村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由本组优秀党员、乡贤担任,负责管理周围户村民。“两员”体系有效补齐了过去底数掌握不细、群众参与度不高的短板,激发了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内生动力,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调”解纷联调联动
警调联动。为了更强的工作合力,发展乡综治中心与派出所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化解分析研判会议,围绕各类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调解热点、工作难点进行集中研判,更加明确警调联动的条件。警调联动实现了调解力量、资源与手段的整合,有利于更加高效及时地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
诉调联动。发展乡综治中心与人民法庭紧密沟通,建立诉调联动机制,主动排查、及时介入,切实强化诉调联动,以“定纷止争”为落脚点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争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解于诉前,增强调解公信力,同时提高诉讼效率。加强诉调联动工作,可以优化调解制度,加强司法认知力,建立一站式服务,加快司法体系常态化建设。除了完善机制和加强人才建设外,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力量,将人民调解、审判、社会协调等各方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动能,以应对到来的新需求。
访调联动。发展乡综治中心与信访部门建立访调联动机制,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久访无果的信访案件进行依法调解,通过与信访部门联合排查,将信访部门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分类,通过信访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化解,切实加强访调对接的关键,以人民满意是访调对接的根本,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的访调对接工作正是呼应群众需求、实施基层“善治”的举措。

多调联动。多方联动集聚多元力量,“四所一庭一中心+X”新型模式的推出,建立“多调联动”机制,诉调、警调、访调等“零距离衔接”,各执法单位、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调机制重拳打通了非诉调解、诉前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矛盾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健全多调联动运行机制,推进政法力量下沉融合,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纠纷面前无闲人、人人都是调解员”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发展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今后发展乡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法,做好居民的“贴心人”,真正做到“小事处置不出网格,大事化解不出乡镇”,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邻里和谐,切实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